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規定,特定場域的停車場須依照比率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但數量與分布不均,因此交通部日前公告實施「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將孕婦與親子專用停車位強制入法。
法案中明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與車站、機場等交通據點,以及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量販店、設有兒科或產科病房的區域級以上醫院、遊樂園區及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的場所等附設的公共停車場,需設2%孕婦、親子停車位。
交通部指出,上述的停車場每50個車位就要設1個專用停車位,即使未滿50個也至少要保留1個;100個以上、未滿150個則是保留2個專用停車位,依此類推。若停車位未滿25個則不在此限。
此外,為了讓育兒家長更便利,專用停車位也應該靠近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處所,設置處也要利於辨識。

孕婦兒童停車格,用粉紅色、黃色好辨識!

1.停車格圖例

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平面式停車位設置圖例,須於停車位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內框寬度至少為10公分。注意,孕婦兒童專用停車格,不得與身障車位混用。

停車格圖例.jpg

 

2.停車位標誌

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標誌設置,其圖案為藍底白色圖案,其中孕婦顏色為粉紅色加上白色心型。另外,標誌下方應該註明停車位名稱及違規使用之罰緩金額。懸掛式及豎立式標誌,建議參照無障礙停車位引導標誌設置規定,其標誌下緣距離地面高度不得小於190公分。
PS.圖例所標尺寸為最小規格,可依實際設置等比放大。

停車位標誌.jpg

3.停車證樣式

孕婦版停車證正面為粉紅底,圖案為藍底白色,其中孕婦圖案為粉紅色加上白色心型,背面為白底黑字;兒童版停車證正面為黃色底,圖案為藍底白色,背面為白底黑字。

停車證-孕婦版.jpg

停車證-兒童版.jpg

 
交通部說,今年12月16日以前,公共停車場須依規定完成設置「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若未依規定設置,並經勸告未改善者,將開罰10,000~50,000元。另外,此規範會有1年的宣導期,過了1年後,若有未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者違規占用的情形,將可開罰600~1,200元。

承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即可使用專用停車證

按規定,車內只要承載6歲以下兒童,即使該兒童與駕駛無親子關係;以及孕婦不管是駕駛人或是乘客,以上狀況皆可使用專用停車證,只要下車前將停車證置放於前擋風玻璃即可。
 
詳情請參考「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如何申請孕婦/兒童停車證呢?

交通部預計7月底會將印製好的專用停車證分送至各縣市政府,建議有需求的孕婦及家長可於7月底~8月初撥打市民專線,詢問各縣市領取窗口單位,或者是前往各區衛生所及醫院詢問。屆時只要憑著媽媽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就能請領停車證囉~
此外,交通部也說,與衛福部協調後,今年8月1日起專用停車證將會夾帶在衛生所或醫院發放的孕婦手冊及兒童手冊中,明年1月起直接印製於改版的媽媽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中。

*可洽詢市民專線1999

目前除了嘉義市、彰化縣以外,其餘縣市皆可撥打1999免付費市民專線。
嘉義市請洽詢市府總機05-225-4321;彰化縣洽詢24小時服務專線04-753-1999。
 
各縣市領證處看這邊

*台北市公布發證地點(7/26起可領)

107年7月31日前已領取孕婦(預產期前)及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之民眾,107年7月26日起,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服務臺及所轄67處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管理室領取停車位識別證(地點清單);另為更便利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家長領取,本市亦於107年7月30日再開放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及13個親子館等地點發放(地點清單)。
臺北市停管處所轄立體地下停車場100處原634格孕婦及兒童優先停車位,預計107年8月20日前更換專用牌面完成;其餘民營及各機關管有停車場175處計700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已宣導停車場管理業者配合法令於107年12月16日前設置完成。(停車場清單

*新北市公布發證地點(7/27起可領)

新北市政府自107年7月27日起開始發放交通部印發之停車位識別證,目前可至交通局2處辦公室、6處停車管理場及轄管106處有駐場管理員停車場領取(地點),民眾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自行選擇鄰近地點前往領取或於停車時順道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於手冊上加蓋領訖章。
*基隆市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長李綱指出,107年7月31日前領有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者,自8月1日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正本,至本市7處衛生所、7處區公所、5處社會處親子館及交通旅遊處服務台等20處領取停車位識別證,每本手冊限領1張。至於107年8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及孕婦,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便會夾附停車位識別證,無須另外申請。
*宜蘭縣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宜蘭縣政府考量孕婦須定期產檢、幼兒須定期預防注射,於就醫時領取對民眾較為便利,針對已領取孕婦(預產期前)及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之民眾,即日起可持孕婦手冊至本縣4家分娩之醫療院所: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天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羅東博愛醫院或東興婦產科,領取孕婦版停車識別證;持兒童健康手冊至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領取兒童版停車識別證;或持上述手冊至宜蘭縣政府交通處號誌及停車管理科領取。
*桃園市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桃園市政府自107年8月1日起開始發放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只要在107年7月31日前領取孕婦手冊以及兒童健康手冊者,皆可攜帶手冊至桃園市13區公所衛生所或市府1樓後棟桃園市路邊停車服務中心,共27個場所領用停車識別證。
*新竹縣公布發證地點(8/7起可領)
新竹縣交旅處交通管理自107年8月7日起開始發放交通部印發之停車位識別證,目前可至衛生所、鄉鎮市公所社會課、1樓大廳停車收費處或本府交通旅遊處交通管理科領取,民眾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自行選擇鄰近地點前往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於手冊上加蓋領訖章。
*苗栗縣公布發證地點(7/31起可領,兒童版平信寄發)
苗栗縣政府統計全縣孕婦與家有6歲以下兒童共計2萬7千人,擔心在7月31日前採申請制會造成不便,因此,兒童版將以平信寄發,孕婦版由醫療院所協助發放。
*台中市公布發證地點(7/30起可領)
7月30日起即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新市政大樓及陽明大樓三處停車繳費櫃檯,申請親子車格停車位識別證,交通局憑手冊於停車位識別證加註有效日期後,即隨同手冊發還申請人,不需再填寫任何文件,申請流程簡便。
*彰化縣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彰化縣107年8月1日起,首波由27所衛生所配合申請作業,孕婦及家中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民眾,不限本人申辦,只要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本縣各鄉鎮市區衛生所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未來將陸續加入醫院及診所提供服務。目前已有16家開辦新生兒接生的醫療院所,以及15家基層小兒科診所,讓申辦更加方便。
*雲林縣公布發證地點(8/2起可領)
雲林縣政府自8月2日起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民眾若於今年7月31日前已領得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者,即可憑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本縣各戶政事務所、衛生所、縣府工務處及聯合服務中心等42個地點申請領取停車位識別證。
*嘉義縣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嘉義縣政府由轄內各鄉鎮市衛生所於8月1日開始,發放交通部印製的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民眾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前往領取,若未領取識別證者,也可放置孕婦手冊、兒童手冊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分等的證件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本縣設立專用停車格及相關標誌將於107年10月31日前全面設置完成,另8月新發的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將隨冊發放停車位識別證,不用另外提出申請。
*台南市公布發證地點(7/27起可領)
別證於7月27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屆時上班時間請民眾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台南市各區衛生所或停車管理處(永華市政中心一樓、南門路辦公室)申請領證。
*高雄市公布發證地點(8/3起可領)
高雄市自107年8月3日(五)起,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不限孕婦或家長本人),至17處立體公有停車場管理室、交通局1樓停車繳費櫃檯及7樓停車工程科櫃台領取「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市民朋友只須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於上班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時段即可就近領取。另為更便利民眾就近領取,交通局商請各區公所,預計於107年8月中旬起再開放全市38個區公所發放(詳細內容將另行公布)。
*屏東縣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屏東縣政府表示,考量民眾領取之便利性,今年7月31日前已領取孕婦(預產期前)及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的民眾,孕婦專用識別證可於定期產檢時,於產檢醫療院所領取,至於兒童專用識別證,可於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領取。而8月1日後才領取孕婦(預產期前)及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的民眾,手冊內就會附有專用停車證,撕下後就能使用。
*花蓮縣公布發證地點(8/1起可領)
花蓮縣政府自八月一日起,開始發放交通部印發之停車位識別證,符合資格鄉親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前往各產檢醫療院所及鄰近衛生所索取,每本手冊限領一張,對於八月一日起新發之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隨冊夾發無須另行索取。
*台東縣公布發證地點(8/20起可領)
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為照顧孕婦、兒童福利,目前已領得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的縣民,8月20日起即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台東縣各鄉鎮市16所衛生所及台東市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基督教醫院及馬偕紀念醫院,申請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一本手冊限領一張,申請孕婦及幼童停車識別證的民眾享有其專屬停車權,停車收費並無優惠。
 

孕婦兒童停車證 Q&A

Q1:如何領停車證?需要帶什麼?家人可以代領嗎?
A1:可代領不限本人,所以爸媽上班,阿公阿嬤有空都可以幫忙領,只要憑孕婦手冊或兒童健康手冊,到各市政府公告可領取的地方,每本手冊限領1張停車證,領取後手冊上蓋章。
Q2:如果107年8月3號,領取孕婦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那我還要申請領證嗎?
A2:不需要,如果你是107年8月1號後才領孕婦手冊或是兒童手冊的人,停車位識別證會直接夾附在手冊中發放,所以新領手冊的市民不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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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孕婦及兒童的停車位數量為何?
A3:舉凡政府機關、賣場、百貨公司等,都應保留2%汽車停車位,給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的家長,只有汽車停車位未滿25個的公共停車場,不在此限。
Q4:如何使用停車證?
A4:民眾停車應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在車擋風玻璃明顯處放停車證,若沒有領證的人,也可放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證明,沒有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也不能占用停車位。
Q5:車輛若沒有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違規占用,罰款多少錢?什麼時候開始罰款?
A5:可依停車場法罰台幣600-1200元,明年6月29號起占用即開罰。
Q6:停車證的使用年限?
A6:孕婦專用停車證是(粉紅色的),從領取開始,使用效期只有1年,育有6歲以下兒童的家長專用停車證(黃色的)效期則有6年。
Q7:孕婦及兒童停車證享有專屬停車權,停車費有優惠嗎?
A7:停車費按標準收費,沒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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